分成:
1、公会对私结算的播主,旗下播主提成为礼物消费的30%(根据国家相关税务政策规定代缴税费后发放),公会提成为礼物消费的5%;
2、公会对公结算的播主,旗下播主的提成统一先发给公会,公会 播主的提成为礼物消费的40%,由公会给播主发放收益。具体分成比例由公会与播主协商,播主税费由公会负责。
注:新加入公会的主播,默认结算方式都为对私结算,只有在公会达到了对公结算的标准后,才可以邀请主播进行对公结算。
结算:
新公会自成立之日起,享受四个自然月的保护期,即在这四个月不管流水多少都给结算,四个自然月过后,需要月流水达标(即达到十万人民币)才可以结算,超过四个月且未达标则不予结算。
其中:公会收益达标有二种方案(满足其中一条即可)
a、公当月公会所有播主税前收益(含强行退会播主的公会收益)达到3万元人民币;
b、公会旗下播主税前收入10人超1200元。
对公结算要求:
a、以公司形式创建的公会;
b、连续两个月达到每月10万人民币流水的公会;
c、能提供15个线下主播的正式签约合同扫描件
d、能提供15份播主身份证扫描件(带陌陌号,验证播主确实注册陌 陌,且等非4级以下播主) 手持身份证照片 ;
e、10个有效开播主播(有效开播主播指一个月内开播时长超过40小时的主播);
f、提供以上最少15位播主在工作场地的合照;
g、没有恶意违反momo官方政策的记录;
h、如果是潜力公会可以找相关运营申请,运营会审核相关资料,并且根据新公会的运作情况,决定是否开通其对公结算权限。